也來寫部落格好了  

  這是一個部落格。

  雖然已經私下推薦給幾位朋友,但每每在無比痛快的閱讀經驗之後,深覺若不寫篇文章貼在FB廣為宣傳,就是犯了知好不報的大錯。哪天朋友興高采烈的轉貼他的文章給我,我卻回一句:「喔,你現在才看阿?我已經follow很久了耶。」肯定會討來幾句三字經:「OX@%!你是不會分享一下喔?」奇怪了?這年頭要看到了什麼東西,不管好貨爛貨,不分享不轉貼不按讚不上傳就很不上道,缺乏一個現代網民,尤其是鄉民,該有的素養與無私精神。

  好吧!我是鄉民,我分享。

文章標籤

文先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