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有沒有一個辦法,可以到一個沒有人認識自己的地方?」

  呈大字型躺在床上的莉莉這麼問著。 


  「為什麼要去沒有人的地方?」拉拉目不轉睛的看著電視。

 

  「不是到沒有人的地方!是到一個沒有人認識你的地方,沒有人知道你曾經做過什麼,發生過什麼,一切可以從新開始,多棒呀!」

 

  「喔。」拉拉仍看著電視。電視裡一個帶著老氣眼鏡,梳著八分頭的中年男子在一群員警陪同下,在草地上散步。

 

  「欸!我在跟你說話耶!你難道不覺得很棒嗎?」莉莉從床上坐起來,正視著拉拉。

 

  「如果你可以暫時停止說話,讓我專心看完這段新聞,我會覺得更棒!」

 

  「好吧!」莉莉不情願地嘟著嘴,坐到拉拉旁邊一起看電視。

 


  「他在幹嗎?」莉莉問。

 

  「你看不出來他在散步嗎?」

 

  「散步需要這麼多人陪,他是黑道大哥嗎?」

 

  「呃,你這麼說也可以。」

 

  「他現在一定也和我有一樣的想法,」莉莉伸伸懶腰,把雙腳放到茶几上。「到一個沒有人認識的地方,這樣他就不必連散步都要被這麼多人看。」

 

  「他現在也差不多呀,因為全台灣都想裝作不認識他。」

 

  「哪有差不多!不認識他和裝作不認識他是差很多的。」

 

  「好啦!別那麼認真嘛!我知道差很多……所以你有什麼好建議可以給他?」

 

  「出國呀!或者到一個沒有人認識他的島上,拋開過去,重新做人,展開新的人生!」


  莉莉張開雙手,蹲到電扇前面,讓風吹撫髮絲,陶醉在迎風破浪的想像中。

 

  「然後再A一次錢,再被抓一次,再逃到一個沒人認識的島上,再A一次錢,再被抓一次……」拉拉面無表情的打斷了莉莉的想像。

 

  「才不會這樣!」莉莉站了起來,有點激動。

 

  「有了重新開始的機會,難道還會重蹈覆轍嗎?」

 

  「為什麼不會?」拉拉不以為然。「就是因為沒有人認識,重操舊業更順利,更方便。」

 

  「他為什麼要從操舊業?從…重…重操舊業……唉唷!」莉莉努力翻攪著舌頭。

 

  「『從』操舊業……」拉拉笑了起來。

 

  「笑屁啊!你說一次重蹈覆測看看!」

 

  「重蹈覆『測』……」拉拉從沙發上笑翻到地板上,莉莉看了也忍不住笑了起來,兩人笑成一團。


  然後,莉莉與拉拉一起趴在地板上。


  「所以,」拉拉伸出一隻手,把電視給關了。「你想要到一個沒有人認識你的地方,重新開始?」

 

  「嗯……」

 

  「Why?你對目前的人生感到很不滿意?」

 

  「也還好耶……但是你不覺得如果可以有一次新的人生,塑造新的自己,這種機會很誘人嗎?」

 

  「這和你想出國念書有關嗎?可是就算你出國唸書,我還是認識你唷!而且我會寫mail給你。」拉拉把臉湊到莉莉面前,差一點就要鼻尖碰鼻尖了。

 

  「那我就不要收你的信!」莉莉把頭轉到另一側

 

  「那我直接去找你!」拉拉從莉莉身上滾過去,面對著莉莉,這次鼻子離的更近了。

 

  「那我要去一個你找不到的國家!」莉莉笑了起來。「還有,不要用鼻子瞪我!」

 

  「地球上有哪個國家我找不到,咕嘰咕嘰王國嗎?」

 

  「什麼是咕機咕嘰王國?」莉莉好奇。

 

  「這就是咕嘰咕嘰王國!」拉拉突然伸手去搔莉莉。莉莉立刻忍不住大笑,拼命抵抗。

 

  「你走開……不要搔我啦!」莉莉已經笑到上氣不接下氣。「我才不要去咕嘰咕嘰王國,反正我不要被你找到!我要去沒有人知道的地方!」

 

  「就算我找不到你,你自己還是知道自己在哪裡唷!」

 

  「不要!我要去連我自己都不知道的地方!」莉莉近乎哀求。「不要在搔我了啦!」

 

  「那,」拉拉停下手。「你到底是逃避我還是逃避你自己呀?」

 

  「這算是逃避嗎?」莉莉愣住了。

 

  「不算嗎?如果沒有任何的遺憾,為什麼會嚮往一個新的人生呢?」

 

  「我只是想要體驗不同的生活呀!」

 

  「體驗不同的生活非得把人生歸零,重新開始嗎?」

 

  「好像不需要喔……」莉莉思索著。「可是沒有歸零,就好像沒有那種新生活的感覺。」

 

  「可是你沒辦法把自己歸零呀!」拉拉說。「除非……失憶?」

 

  「失憶!」莉莉大叫。

 

  「幹嘛?」拉拉被嚇了一跳。

 

  「這好像個好主意耶!」莉莉興奮的看著拉拉。「你覺得我們一起失憶的話,會發生什麼事?」

 

  「你想幹嘛?」拉拉開始有點慌張。

 

  「像這樣……」莉莉把臉湊近拉拉,雙手抓住拉拉的頭。「撞下去的話……」

  兩人遲疑……………

  …………………

  …………

  ……

  …


  「還是不要好了。」莉莉放開拉拉。「好像會很痛……」

 

  「嗯……看來要重新開始,需要莫大的勇氣呀……」拉拉喃喃自語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文先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